— dxhbxh 的个人博客

        2005年春节,因为喜欢朋友在blogcn的博客,于是在这里注册并写下了第一篇文字,那个时候,中国的博客市场还在蠢蠢欲动。

        从那时开始,每一篇写在这里的文字都是先用水笔写在方格或者横格稿纸上,随手撕下的笔记本上,打过草稿的废纸背面,总之都是先有亲手的书写,再敲打在电脑中,然后上传到这里。整整写了六年。由于每个字都是先有蓝黑墨水在白纸上的痕迹,后有黑色铅字铺展在电脑屏幕,很像一封又一封写在信纸上的文字,给你看,给我不知道的你看。于是取名“淡蓝信笺”。

         如今,写到2010年的最末,自己生活有了极大变化,开始慢慢有迹象过上05年的自己想要的生活。去了一些地方,写了一些文字,拍了一些照片,并且因为我不认识的你来看,这里有了一些点击率。

         刚开始写时,完全是写给自己。没想到六年写下来,居然吸引了一些人固定来看,有我生活中的朋友,更多的是我不知道姓名的你们。多谢大家的抬举,你们在网站上的留言、发给我的E-mail都有收到,谢谢你们看完我写的文字后,还那么费心的写一些字给我。

        这么些年一直看到今天,你们比我写了六年更加不容易。坚持写六年只需要有那么一点喜欢写字,而坚持不懈看了六年却需要极大的对我的容忍心,我自问没有这样的魅力,给大伙鞠躬致谢都显得太不够分量、太不当回事了。有劳大家费心了。

        更让我意外的是,一些通过这个博客认识我的杂志编辑,将原本写在这里小打小闹的文字,刊登在刊物上,并且没忘与我联系,邮寄来稿费。无意中开辟出一条新的挣钱路子,即使这些钱不足以糊口,但还是要特别谢谢各位的厚爱。

         然而,现在一切还是要向前看了。这些年,即使生活已经和05年极其不同,但我知道自己离向往的模样还十分遥远。这些年在冲向自己喜欢的生活的路途中,在这里写下过不少起起伏伏的心境,有些文字在今天看来,何止脸红,却又倍感真实。让大伙见笑了。但又是那么庆幸这些年曾经有这样一个网站,记录了一路走来的所有,好的坏的,值得纪念的,恨不得埋葬的,这些那些,都留在了这里。而我就是这样踏着留在这里的日子,一步一步走到了现在,变成了如今的自己。

        现在,是要说再见的时候了。

        再见并不是不再相见,文字还是会写 ,但会换一个地方。

         在blogcn写了六年,不管它怎样坏了又坏、坏了又坏,连最开始吸引我来这里注册的朋友都搬走了,我还是没有想过离开。如此的不离不弃患难与共,但现在是时候说一声再见了。   

         我知道,现在早已没有博客的江湖,江湖早已是微博的天下,但我还是想在这里说一声我博客的新地址。请原谅我是个话唠,虽然也喜欢微博140个字的精干,但很多时候,睡不着的凌晨三点,我还是会写下只能在博客上发表的大段文字。如果您还愿意再来看看,欢迎光临。

        我的新博客地址是:  http://dxhbxh.blogbus.com/  请大家更换收藏夹或者友情链接。

          如果有杂志报刊编辑想要使用我写在这里的文字,请与我联系:

         我的邮箱: dxhbxh@163.com   

          我的QQ: 49278618

         最后想说,之前的博客上满是我绘画的花卉水粉画,有玫瑰、水仙各自盛开。现在,被Blogcn折腾到只剩纯白色。好似涂满颜色的画布也能洗心革面重来过。那么就让我们都像这页面一样,重新来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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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秋九月,在北京停留一个星期,写下了这些字。


                                ——题记


抵达北京已经接近零点,飞机晚点再加上4个小时的旅程。没有急着寻找酒店,背着行李直接打车到后海,从“荷花市场”步行进入,后海夜色还是记忆中那般模样,《传奇》依旧几乎在每一家酒吧环绕,上次来到这里是四月初春。


几乎穿越了整个后海走到“阁楼”酒吧门口,还好人声依旧鼎盛,周末的夜,酒杯还未散场。隔着一团团买醉的人群,隔着酒吧泛着灯光的玻璃窗,看见你在其中弹吉他的影子,站着看了许久。


一曲快终了,侧着身穿过人群跨过酒吧不低的门槛,嘴角微扬和正在自弹自唱的你打招呼,你对我点点头。刚坐下,下一首曲目响起,你轻轻地唱:“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我笑出声,自顾看着桌前柠檬水杯,不好意思扭头看你。恩,好久不见。


在北京城的一个星期里,每天四处奔波,在国家工商总局与工作人员周旋。夜间不管多晚,不管在哪里,只要结束当日工作,一定坐地铁转二号线,在鼓楼大街站下,再走十分钟左右路程到后海听他唱歌。


有一日,忙了一天未吃饭,在鼓楼大街到后海地路边随便找了一家破烂不堪小店吃当天第一餐饭。点了野山椒牛肉炒饭,却出乎意料的美味。和老板闲聊才得知这家看似不起眼的街边店已经在这条街开张十年,真正见证了一条街的历史。吃完碟中最后一粒米饭,继续步行向后海,去听那一捧迷人的嗓音。


每晚都一直听到他下班。有时他唱完了,坐在我旁边聊天,有时他的小女朋友也在,大家一起围着随便聊几句,就像当初随意走进这家酒吧,与他相识。


有一夜,酒吧生意特别好,小女友没来,他一直唱到凌晨两点,唱完他用每天骑来的电瓶车载着我驶出后海。电瓶车快没电,他驾驶得有些吃力。我坐在他身后,想象着有朝一日他成名,一定要对别人炫耀,大牌歌手曾开着电瓶车载过自己。


离开北京的前两日,到他驻唱的另一个酒吧清坐。那是周天和周一,生意清淡,几乎整晚都是我一人坐在酒吧听他和女友唱歌,好像开给我一个人的演唱会。莫大荣幸。


离开的前一夜,他唱得很少,几乎整晚都坐在对面与我说话。酒吧打烊时,与他一起推着电瓶车穿过安静的后海夜路。


早春四月,第一次去后海被他声音惊艳的那个夜晚,并不会想到仅仅半年又有机会坐在这里听他的声音穿过耳朵。那个时候早春的北京被新发的绿芽包裹,而今已是初秋九月,这中间,已经隔了整整一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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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晚点,更坏的是飞抵机场后被关在飞机上一个小时后才放行。拖着行李箱在风雨交加的凌晨抵达你家小区大门。你搬了新家,站在陌生的小区门口,雨很大,侧着头用手抹去手机屏幕上的雨珠,借着路灯光辨别你发来信息上告知的行走路线。


在四楼的家门口见到你,你靠在门框上看我将行李箱搬上楼,相互一句客套话都无,直接把手上的杂物递给你,再自己将厚重的行李箱扔进房间。


八个月未见。


这几年我们都甚少有机会见面。这是今年第二次。还是要讲,每次看见你,都如此欢喜。就算在经历了如此久的飞机晚点,风雨交加的寒夜里。


房间虽换了,但气息却和之前的印象几近未变。同样的宜家极简风。不同的房间住进相同的人总会迅速吸纳这个人的气息,变为同一个品种。


夜已经很深,折腾了一天的旅途,躺在床上沉沉睡去。第二日还要赶路,一夜无梦。清晨起床,洗漱完回房间看见抱着玩具毛绒猪熟睡的你,突然觉得时光怎么能够这样好。


其实,就在见到你的前几日,自己再次心生“辞职”念头。一直都这样无法停止地渴望像风一样,却从未自由。


这次来看见你,看见客厅里堆满的一箱箱啤酒、中秋月饼和我的最爱水溶C100塞满冰箱,又觉得其实工作有时也是有着极大的意义。不管世界的游戏规则怎么玩,我们都有责任努力让自己的财富最大化。为什么每次看见你都会涌起不知来自哪里的进取心。


第二日赶清晨第一班班车出发,的士开动时,隔着车窗举起右手向你示意告别,你依旧标志性动作的抬抬下巴,身影很快消失在车后视镜里。


认识你的这些年来,你总是传递给我积极讯息。这一次尤甚。相隔八个月后,相处了八个小时,却差点又击溃了这段时间来自己努力架起的对待这个世界的防线。我知道这并不是你的故意,或许你自己都丝毫未发觉。我时常觉得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也面对生活的操蛋事,也讨厌乱七八糟的烦躁感,可是他们就是有能力一直吸收这个社会的能量与养分,并最终转化为自己的动能。你就是这样的人。并且能量之大让身旁的我也从你身上吸收光能。


对于生活,我会一直信奉自由原则,但,或许在这个原则下,我也愿意开始像你一样,吸收这个世界的光,只要一点点光也许就能够对这个世界多爱一点点。


或许这个世界原本善良,但残忍的是我们在成长。
    与你告别后,一个人坐绿皮火车游历周边的小城市,在这些小城里一个人住,一个人嗅这些城市的气息。为了节约旅费,专挑凌晨的火车出发,在火车上度过整整一夜,黑夜过去一个新的城市也到来。旅程的第一夜是凌晨三点绿皮火车,硬座嘈杂人群,许久没有过这样生活化的旅行。


那些抵达的火车站太小,等车时自己干脆背着包出去游荡。半夜的小城市,灯火稀少,街道宁静,和之前去过的众多大都市气息完全迥异。拿着D40拍摄夜间小城的街口,关闭的小店铺铁皮拉门、夜晚孤寂的行道树、坏掉的路灯。


旅途中好几次停靠不知名字的站口,小站的几点灯光在深深的夜里是这样光亮。真的要感谢这些不知名的站口,不具名的时光,这些年一直陪伴自己这样美好的走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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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双流机场机场候机厅,打开随身 Mac pro,一张张浏览你们的结婚照片。之前,长途旅行后的自己也是坐飞机遥远的赶回来,只为参加你们的婚礼。


在你婚礼上, 没有人知道,有个刹那,角落里的我狠狠的湿了眼眶。看着你身穿我为你精心挑选的婚纱,戴着我特意为你挑选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手牵着自己心爱的人,微微笑站在台上,那一刻,自己心中也满满的幸福。


这些年,我一直在远方,和你、和你们所有人都渐行渐远,却一直不敢忘,儿时是你牵着我的手,在楼下打一杯又一杯的牛奶。


那天你说,多希望我不要再次远走,就算只是停留在离你很近的城市也好。但,对不起,我会一直在远方,一直去远方。很多时候,我也会问自己,何必要在外面这样游荡,回到儿时熟悉的地方,许多困难都远比如今的自己遇上的少许多。可是,想了许久,还是决定继续远行。


我唯一能答应你的事是,不论走到哪里,我都会照顾好自己,找到自己渴望的生活,并且努力寻找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城市,在那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据点,有一天,牵着你的手,在那个城市徜徉。


姐姐,新婚快乐。请相信,有一天,我也会很快乐。


好了,机场广播已经在催促,我又要出发了。请为我祝福。
                                                


                                                              2050 于成都双流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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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都不算爱
    一个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以破案为己任,没时间陪妻子跳舞。破案压力太大找妓女发泄,传染妻子梅毒,腹中胎儿不得不被打掉。妻子绝望中跳楼,跛了腿,更失去记忆。从此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一有空就避开她的父兄,做贼一样偷偷去看她。午夜梦回,更独自在两人生活过的房间中假装怀抱她翩翩起舞,就像当年的你所希望的那样。这算不算爱?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么,一名中年黑帮成员,多年扮演的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线人身份暴露,原本100万酬金变为10万,被仇家追杀至神经失常,在街边垃圾堆里苟且活着,但他念念不忘的是,他要逃亡,他不能回家,因为家中有老婆,绝不能害了她。这算不算爱?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么,一名刚从监狱释放的小混混,为了解救因父亲欠债而被债主强迫卖淫的妹妹,答应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作为线人混入一桩新案,在其中爱上了老大的女人。成功抢劫金店,女生叛变老大之时,义无反顾地掩护她逃跑,中弹后从裤兜里掏出之前踩点时她看上的钻石戒指递到她手上,还不忘告诉她真莫道不消魂相,自己其实是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的线人。这又算不算爱?  

到底怎样的爱更让人动容,到底爱要穿越怎样惊心动魄的大事件才能检验它的价值,到底你我之间是否还相信真爱。  

当一个人爱到极致,已经把对方当作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对方的每一个伤口都刻在自己身上。  

只是命运多舛,往往我们最想要保护的人却总是在离我们咫尺的眼前生死两隔,只一瞬间即化作分离的永远。  

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太太在记忆恢复的的刺激下狂奔,被飞驰的汽车撞飞的不光是她的记忆,还有他无尽的忏悔;年迈的线人已经不再怕追杀,却也不再记得妻儿的模样,在酒吧里夜夜听歌女唱着永不改变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满身是血的小混混死死抵住铁门缝,任凭身后的刀抡向后背,抡向后脑,瞪圆的双眼始终不肯合上,像是在强有力地对着心上人喊,快走。  

当用生命都已经无法保护对方的时候,还能用怎样的努力换回与你当初第一次相遇时,在街角的那一望;当我愿意放下一切只想和你跳支舞的时候,上天又是否还会为我播放那支歌;当我已忘记你的姓名,忘记你的声音,忘记你的容颜,只知道心中有个你的时候,你是否还愿意为我唱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线人》,一个不折不扣节奏紧凑的警匪故事,却无法忘记其中无处不在的爱情。当把平日里的爱放在残酷的环境里,放在生与死的对决里,放在你我曾幻想但这次真实发生的生死存亡里,此时,你还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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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纶镁的表演无比漂亮,彻底 ** 了之前假装的乖乖女形象,但又承接的很流畅。如果说《蓝色大门》中的她曾经表露过一点点的倔强,那么这一次她完全地释放,并且从头到尾每一个镜头都十足范儿。今后的她,一定乐于在自己的履历表里加上《线人》这部电影。  

谢霆锋的进步很明显,终于不再看到他在前几部电影里一直延续的《十月围城》中经常出现的有些癫痴的表情。他最后一个镜头堪称经典,黑色的裹尸袋拉链从他瞪圆双眼的头上拉过,世界全都变黑暗。  

  

                                  2010-8-28 watched the film with p 

                                           2010-8-29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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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牵你的手  走过春秋


看你的双眸  我心坠落


世上的人那么多


满街却寂寞


我 有你陪我


B  握我的手 说你要远走


寂寞找上我  轮回的因果


我还能说些什么


强忍的眼角  有泪水滑落


* C  对你爱恋 对你依恋


相爱到最后只剩下照片


寒冷的夜 无比思恋


梦里有谁会来与我共眠


D  吻过的脸 转眼不见


说过的誓言还犹在耳边


满天风雪 遮住双眼


再醒来世间已是何年 *


E  你走那夜  未讲再见


谁曾想此去一别经年


 


     王菲巡演2010上海演唱会,自己已经确定无法出现在现场,她将在我生日当天开唱,我却还是只能在遥远的地方望向她的方向。我只是相信,这一生一定有机会遇见她的。


在遇上她之前,我已经遇见小青姑娘许多年。她是我所有认识的人里最王菲的一位:大眼睛,漠视表情,好嗓子。与她相识在KTV的王菲歌曲里,后来的许多年,听她唱王菲、唱许美静、唱莫文蔚、唱辛晓琪,这些我钟爱的女歌手。她永远有本事在这些歌手中挑出那首我的最爱,在KTV里宠辱不惊地唱。


已经有两年时光没见面,今日是她生日。


我时常在想,认识你最大的意义是什么呢。在遥远的南方,突然明白,是在和这天气一样火热的青春里,我们一起唱过的那些歌,它们催促了我们的成长。


前些日子,为小青姑娘填了一首歌,是将王菲《如风》填写的国语版《别恋》。小青姑娘用电脑中简单之极的软件录下了这首歌。这样简陋的软件,她也唱得好到极致。我唤它作我的主打歌。其实这次填的国语版本,虽然不敢和林振强大师的粤语版相提并论,但从韵脚的角度说,演唱难度其实是《别恋》大过《如风》的。《别恋》的韵脚在高潮时很容易唱飘走,但小青姑娘很唱功扎实地稳住了。快接近结尾时,小青姑娘刻意唱了一小段原版的粤语,向王菲致敬。


把歌词放在这里,就好像把一些痕迹刻在了此处。那年大学毕业,分别的那天,也未讲再见,谁曾想此去一别亦是经年。总有一天,我们会一起去看王菲,一起去听那些岁月的歌。生日快乐。


 


小青姑娘献唱的《别恋》,可以在下面的地址听到:


http://yc.5sing.com/483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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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今年是第一次没有关注超女快男。那些时光过去,到最后不过这么一句话:超女快男让人变老。


我的第一场超女是2005年夏天,最火的李宇春与张靓颖那一届,牛逼的成都选手包揽了前五强的四个名额。那个夏天是选秀节目的开始,亦是结束。再没有那样一个盛夏让全国人民疯狂。


2006年的超女因为尚雯婕老是唱我喜欢的莫文蔚而关注了一下,但我真觉得她没有莫文蔚唱得好,就这个问题我还在莫文蔚成都演唱会上与邻座的MM进行过激烈的讨论。那一年的比赛很快就忘记了,直到尚雯婕最近老是顶着夸张造型出现,我才会偶尔想起那一年夏天她屡屡被提起的白领身份,亦是我现在所谓的身份。


2007年夏天,因为我的大学在张杰故乡,在他夺得成都赛区冠军后的第二天,与同学骑着电瓶车到他妈妈的牛肉米线店吃了一碗米线。那碗米线真好吃啊,两块钱一大碗,至今都记得汤面上飘着的大片牛肉。我和同伴咕噜噜喝完汤,跨上电瓶车,回首对张杰妈妈说了一声加油,就在风里赶回学校。那一年,我第一次用手机为选手投了一票,是为喜欢的王铮亮,他唱我钟爱的《我是一棵秋天的树》。后来在进入三强的比赛里再为张杰投了一票,为了对得起在他妈妈的店子里吃的那碗有生以来最好吃的牛肉米线。可惜我的投票都未能留住他们两个。


2009年,工作后的第一个盛夏。为了梦想,刚刚辞去了上一个看似很好的工作,新工作下班后在新城市看快女。只有这个比赛让我感觉似乎一切都和从前一样,让我忘记身边的崭新模样。成都的选手们依然发光发亮,我钟爱的郁可唯倒在三强门外,但还有好友峰钟爱的英妹子唱着山歌踏进三强。郁可唯的短发和她的“rose rose”一样迷人。


今年,2010年。每年选秀之城的成都赛区,在今年已经彻底沦陷。进入决赛的成都选手里,除了陈翔,其他简直不能拿出手,况且他还是甘肃天水人,严格说起来和四川不沾边。成都赛区,难到已经沦落到非得逼着本少爷亲自出马的地步么。


今年看到快男,完全是因为我的偶像,八卦女王孟静。她在初赛的其中一场担任“名博观察团”成员。当我在一个无聊的周末晚上来回按着遥控板上的按键,突然在电视屏幕里看见孟静那张圆脸时,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看着我的偶像出现在这样一档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选手名字的选秀节目里,听着她其实也算不得出彩的评语,我却依然很激动。几天后在孟静的围脖上看到她新发的消息,述说在一个饭局上被人揶揄担当快男评审的心情,她说:“是非在背后倒起来是很快意的,当面讲还真有点承受不住。”哦,我还是这样钟爱这个真实的犀利的女人。


自从这次与孟静相遇,我也开始在周末夜晚无聊的时候看看这个已经无法让人激动的节目,可惜她再未露过脸。今年的快男,除了陈翔,来自广州赛区的谭杰希其实很有特点,他的打扮是年轻人应该有的“潮”样。话说“潮男”这个词已经让我免疫了。很多人自以为很潮,但真的我要说其实很怂。谭杰希是真正的潮,不经意的,随性的,却无法阻挡。他的牙套、大花短裤和他写的歌一样,看似小调,却无尽的小趣味。趣味是最难得的东西,学不来的。至于陈翔,靠着那张脸就可以走得很远。永远不要说靠着一张脸比赛丢人,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靠着一张脸却不令人讨厌。陈翔的脸很有观众缘,像李俊基,但又有自己的特点。而且歌唱的也不赖,选歌的品味也蛮独特,他居然唱王菲《开到荼靡》和蔡琴《张三的歌》,现在的90后小孩子还知道这两位天后?陈翔有个很大的特点,每当抱着吉他唱歌的时候,几乎就是最自然的他。每当放下吉他,两只手就不知道朝哪里放,一只手握着话筒还好,另一只手整个僵硬不知所措。这是一个人单纯的最明显表现,吉他是他的保护伞,掩饰在台上的不安。因为这点不安,更令人喜欢。


选秀节目这么多年,到现在,其实已经完全进入死胡同。就算是我最为钟爱的台湾《超级星光大道》,也已经沦为炒冷饭的所谓《星光传奇赛》,但《超级星光大道》至少选出了林宥嘉、萧敬腾、杨宗纬三名大将。今年的金曲奖萧敬腾已经不再是表演嘉宾,而是坐在台下与陈奕迅一起候选金曲歌王的男歌手,落选提名的林宥嘉也被一致认为是今年金曲奖的遗珠。超女快男呢?当然,超女快男的选手中也不乏发展顺畅的例子,李宇春的巨星架势一直在玉米们的大阵势下有增无减,张靓颖走国际路线,总算维持着成都选秀之城的一张门脸。可是,这么多年过去,还是只能数落出这两个名字,这两个超女最开始,也是最红的名字。至于快男们,似乎都只能在综艺节目里跑龙套,唯一一个在演唱上有点出色表现的张杰,亦难以撑起门面,更多的还是在绯闻新闻里出现。(顺便说一下。张杰的《穿越人海》真是好听。据说这首歌最开始是写给林忆莲的,不知怎么被张杰抢去了。我还是那么希望是被林忆莲唱的啊,那样我会更加钟爱这支歌。)


这些年来,唱片不好做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当林宥嘉出唱片的时候,我们依然能听到这句话“除了陈奕迅,还有林宥嘉”。 有些时候不得不想,大陆这么大,什么时候才能出一个像林宥嘉那样认真唱歌的小孩呢?去年的快女,倒是让人嗅出一点点希望,唱歌扎实的郁可唯给了我们太多的憧憬,可是她加盟滚石的第一张唱片就让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失望。滚石,这个诞生了太多经典女歌手的唱片公司,我实在是不愿意说它老了,可是它至少没能为郁可唯这个原本有着太好底子的歌手打响第一炮。这第一炮或许他们想法太多,什么都想要,于是,乱了。其中其实不乏一些好歌,但因为风格不统一,于是完全不知道哪首才是郁可唯的歌。借用小胖老师的话:“可唯,加油好吗?”


《超级星光大道》最近一届的冠军是来自大陆广西的胡夏,老实讲,他唱的也没有那么惊天动地,可是至少没有那么多滑头。而内地的选秀节目,什么时候才能老老实实的选出一个真正会唱歌的呢?而内地的评审,什么时候才能像黄韵玲那样有气质呢?


但是这年头会唱歌又有什么用,你唱的好,有王菲唱的好么?既然没有,那我为什么不听王菲唱歌要听你唱呢?所以选秀节目终归还是会变成一个真人秀,选出的永远不是唱歌最好的,但一定是最有特色最有话题的,却又还要在其中尽力保留一名唱功出色的选手填堵众人的嘴。于是有了最初的李宇春和张靓颖(中性话题与唱功好),接下来的尚雯婕和谭维维(白领话题与唱功好),然后黄英和郁可唯(红歌话题与唱功好),至于快男,不就是选个乱七八糟么?


其实我心中明白,超女快男都与我无关。看第一届时,几乎所有的选手都比我年纪大。李宇春和何洁是我的大学对门学校出身,那时李宇春是大四的师姐,何洁与我同届。渐渐地,超女快男的参赛者都慢慢一个个小过我。这一届的快男更是90后当道,几乎个个比我小半轮。最开始时,我们看着选手唱着属于我们年代的经典歌曲,长着和我们一般大的脸,于是告诉自己,他们是在完成我们的“梦想”。如今,一帮比我们年轻的面孔在舞台上青春,唱着一些我们从未听过的歌曲,难到是要逼着我们承认自己老了么?他们可否能理解我们这群当初和他们一样年少的菁菁学子,如今已是华丽的上班族。我们也终于开始理解了父辈在那个火热的盛夏对李宇春张靓颖的不解。超女快男的比赛年年青春,而看比赛的我们成为了和父辈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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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房间,总是醒得特别早。怎样都无法再入睡,有一种警醒的感觉在头脑中,就像绷着一根弦。白色床单包裹,两米大床一个人睡,四肢伸展也无法将面积填满。


在深圳入住的酒店风格是这些年住过最合心意的一间。高昂的价格固然是舒适的保证,但角落处的设计更暗合我心。


洗手间与房间没有用厚实的墙壁隔断,反而用了透明玻璃墙,悬挂横纹木质挂帘,透过帘子缝隙,灯光从洗手间穿出,铺在房间大床表面。白色床单上一明一暗的条纹延展,一种欲说还休的渴望在蔓延。坐在床头,可以轻易透过玻璃墙看见玻璃淋浴间蓝色喷头、白色浴缸与墙壁上大幅银镜。深夜沐浴时,拂去满脸水珠,视线从玻璃墙向外眺望,房间角落工作台上的笔记本电脑在深圳夜色的衬托下,很安静。


我很喜欢这种将洗手间与房间通过某种若有若无的纽带联系到一起的设计,让淋浴这种看似私密的事件与外界广阔的空间牵丝般联系到一起。于是,有了互动,有了牵连,生活里有了观望。


我的人生从未期望过大房间,一直只渴望自己的住所是由两个空间构成。洗手间与外面的综合空间。休息区与工作区没有墙壁分隔,仅仅通过摆件简单区分又彼此关联。这家酒店给了我一个活范本,甚至示范如何将淋浴间也与外界连通到一起,就像这个世界,互不相关,又丝丝相扣。


 


深夜,光着脚丫踩着地毯,坐在工作台写报告,丝毫感觉不到冷。那夜从淡水坐车抵达深圳已是夜里9点,站在酒店房间大玻璃窗看这座城市的夜景。一年前也曾在深圳的26层楼上看夜景,这座城市的灯火在一年的变换间并没有变化,星星灯火在黑夜里像镶在天幕上的钻石。


还是这样喜欢这座城。喜欢过的城市都有这样的共同点,现代化、便捷、地铁、有灯火阑珊的夜。或许会少了些许人情味,但却给喜欢独处的人最好的生存环境。什么时候才能在这样的城市长期生活呢?规律化、自己掌控中的生活。不再住酒店,住和酒店一样大床的自己房间。


第二天出席会议,全场商务装压阵,唯独我一人穿得好像要参加party。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回酒店换衣服已经来不及,在会场故作镇定坐了一天。中途会议间歇,拿了杯咖啡走到楼层尽头一个人喝,落地玻璃窗外深圳市景繁盛得快要怂恿人跳下去。身后一张张官脸程序化的表情,谈笑声循着走廊隐约传递过来,商务装们端着茶点,笑容可掬。


离开的前一夜,坐在工作台赶PPT,做到凌晨4点。身后是窗外深圳的夜。都来不及回头看一眼,一直埋头对着电脑屏幕打字。做完工作,合上电脑,房间里一下子全变灰暗。摸索着打开洗手间的灯,看着大镜子里自己的脸,累得面无表情。在淋浴间用热水烫红自己的身体,擦干身子光着脚拉上房间的窗帘,掀起被子的一角,把自己放进去,沉沉睡去。早上8点半醒来,床铺除了包裹身体的部份,其余地方丝毫不乱,或许我沉睡一整夜都未变换过动作。


                                     


在深圳的这些天里,抽出一天时间回到淡水。是的,回。淡水对于我,越来越像自己的“娘家”。有曾经美好并且一直持续到现今的回忆;有温暖的人,这些人对你意义重大。而且你知道,他对你是这样包容。


几乎每年都会有至少一次机会回到这里。每次回淡水都有些许惶恐,会有期待,可是每当期待被打碎,难免伤心但又继续期许。


这些年去往过不少地方,但未曾想两年前在淡水一个月的居住会留下这么深刻的痕迹与后续效应。


这一次原本并未打算回淡水,原计划只是在深圳完成工作后悄然返回。有些时候越是想念就越是不自觉地远离。


但总有些相见是上帝早已安排好的局。从接到“景”的连续三个电话,到一路颠簸凌晨抵达淡水,再到最后终于能躺在床上沉睡去,已是清晨四点。


走了这么远的路,只为在这里闭上双眼,与谁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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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十年有情饮水饱  

十年前,在家乡小城互相许下诺言的时候,你真的有想到我们会将它实现吗?你又是否想到,我们会是在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火红的凤凰木下见面?  

在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火车站门口见到从浙江坐动车组奔赴而来的你,和记忆中没有任何差别,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十年,亦是上次分别后的第七年。你说我变了,和记忆中的样子无法对号。  

在火车站外等你的两个小时里,我仔细看了看这座城市,它和我们初次见面的家乡乐山其实很像,它是乐山的升级版。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各自在不同的城市成长,十年后又在家乡的升级版城市相见,仿佛是命中注定。  

  

第一次见面时我们都是高一学生,那个时候怎么会约定十年后再次见面呢,两个人都已经无从想起。我记得是在学校门口的冰粉摊定下的约定,你却说是在教室最后一排闲谈里的约定。不知是谁的记忆出现偏差,或者其实是岁月神偷拿走青春年少。  

已是接近零点的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火车站外只剩最后一班公车。坐公车一直穿越整座城来到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城市边境的会展中心,一路上我们用家乡话交谈,这个城市很少出现的语言,一路上的乘客都在看我们。  

回到旅店已经很晚,我们却在关灯后的房间里一直聊到快三点,七年未见的话要一个夜晚说完,大家的语速都好快。更关键的是,这七年我们经历了一个很棒的跨越,从高中到大学,再从大学翻人比黄花瘦墙来到儿时盼望的社会,突然觉得怎么和梦想中的样子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但又有好多一样的地方与更多值得挑战的地方。  

大学四年,我们几乎失去联系,工作后反而联络频繁,每天互相在QQ上对骂遇见的极品人物,和手边永远无法结束的案头工作。也互相帮忙,在对方来不及的时候及时出现,互相检查报告的纰漏。工作累了互相对骂,工作顺心的时候互相调侃。好像彼此一直在。  

在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见面时,完全无法感觉我们是相隔了这么久的一次见面,只觉得大家好像一直都在身边。她的模样几乎没有改变,但她说我变了,而且变化很多。她看着我的衣衫和脖子上的蓝色项链,微微的笑,让我想起当年那个很怂的自己。  

  

第二日,我们很早起床去看传说中的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大学。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七点半的太阳,已经烤得头皮冒烟。在厦大的草坪并排坐了很久,看着2010届的毕业生一拨拨离开。我们都想起了自己的大学。  

南普陀寺的莲花是紫色,静静浮在池塘中,莲叶有些变黄了,甚至有些残缺,却一样很美。就像这些年的日子,不完美,却很美。  

  

粉红、霉点、地下室,是在鼓浪屿房间的三个关键词。我也没想到在网上预定的房间用这样的方式让我们记忆深刻。但至少它足够便宜,对吧。预定的旅馆在鼓浪屿的偏远深处,反而更深入看见了岛上最平常的生活人家。我们一直朝人群最少的地方行走,有些时候走到荒无一人的小巷。在那个破烂的弄堂里看见林雨堂先生曾经居住过的房间已经绿藤缠绕,丝毫无法看出这里曾经是位殿堂级大师的住所。有点心疼,我们俩对望,在这个石墙隔断的弄堂里。
 
 

 

夜已深,坐在鼓浪屿皓月园门口的石台阶,小岛的人流已经和潮水一起褪去,郑成功塑像的背影在追光灯下沉默,直到最后一天,我们也没有走进皓月园。那晚,坐在石阶,不远处海浪拍打岸线的声音,以及对岸灯火通明的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城。前一夜,我们抵达这个城市,与这个城市的灯火一起失眠。这一夜,并排坐在这个小岛上,隔着一湾海水,仿佛也与自己之前的生活隔绝。这个城市给了我们一点点时间,一点点空间与自己相处,一点点不被外界打扰的时分,与彼此交谈。那一夜对岸的灯火如此清晰,那一夜与你说过的话如此清晰,这一趟远行就算不是十年之约也注定会在记忆里沉下去,再沉下去。而我们又还能有几次这样的十年之约呢? 

  

在日光岩顶峰终于看见了鼓浪屿的全貌,猛烈的风和热烈的阳光都重重地砸向我们,她的头发被风吹起,兜住了整个脸庞。  

在一家小店为她买了一个陶瓷做的“帆”船,她为我买了同款的陶瓷“航”标,这两件物品,分别包含了我们的名字。  

离开鼓浪屿前,她消失了一小段时间,再次出现时,递给我一个小包裹,里面是鼓浪屿的油画明信片,画面上是鼓浪屿的角落,其中的绝大多数这些天我们都曾一起踏过。明信片被刻意做旧,很像时间婆娑过的痕迹。  

快要离开的时候才想起,在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的这几日,我们只正式地吃过一餐饭,是在南华路的“朗地”咖啡馆吃的拌饭与意大利面,和那间小屋的猫咪一起度过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都忘了吃饭这件事,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行走,不停地观看这座城市。十年有情饮水饱,真正的友情饮水饱。  

离开的时候,坐渡轮离开鼓浪屿,再坐公车前往火车站,时间太赶,差点误车。一路上的奔跑与慌忙,快要崩溃掉。当最后在座位上坐定时,才活生生感觉到这又是一次分别。记忆里有关她的最后一个画面是进站前侧脸的一笑,那是天使的侧脸。  

在不同方向离开的车厢里,我们互发信息祝福返程顺利。我告诉她已经下定决心今后要在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或者类似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的城市定居,她回复我说:好啊,难得遇到一个喜欢的城市,说不定还会遇上喜欢的人。  

恩,喜欢的城,喜欢的人,这喜欢的旅程。  

 

                                                                                                2010.7.11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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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生活样板城
 


    终于有一个城市将自己击溃。
  

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定居主义者,从未曾设想过会有一个城市能将脚步牵绊。其实心中亦是喜欢自己家乡乐山的,但心中对它又是厌恶乃至有些瞧不上眼的。虚荣心让我无法对家乡的小城安心,但渺小脆弱的心又不自主的将每个路过的城市与自己的家乡比较。每当考量自己是否愿意在一个城市长居时,都不可避免暗地里将家乡小城作为评判的标准分。而这一次,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用它无法言语的微妙气质捕获了自己。  

仔细想起来,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可以看作乐山的升级版。一样的小巧却不一样的现代,一样的流水环绕却未停滞不前,一样的旅游休闲城却依然经济勇往直前。  

在很大程度上,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是未来的乐山城。在这里,仿佛看见了家乡小城未来的模样,亦以为看见了自己的将来。  

  

抵达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城是夕阳晚照的黄昏时分,夕阳在大海边就快要落下。阳光不再热烈,散发出柔和的光圈。高架桥在城市高楼中穿过,仿佛时光机将乘客送入未来世界。  

背包沉重,挎在胸前的Nikon D300忘了打开镜头,细小汗珠额头密布,就这样站在马路天桥上看这座已经绿树成荫的城市。街道窄小,公车占据了车道绝大多数的空间。两旁茂密的凤凰木,深绿中火红的凤凰叶,是这个城市迎接旅客的第一抹色彩。  

坐公车环游城市,夜幕开始一点点降落,沿路商厦灯光愈发明亮。公车里人头簇拥,正是下班时间,亦有放学的学童。炎热初夏袭击这座南方城,学生们集体七分裤人字拖,表情淡然。这炎热的夏。  

坐在公车窗边,架在空中的BRT(快速公交线)闪着尾灯领跑,一段段粗壮的BRT水泥柱将对面高楼分割为一幅幅仿若在画框中的风景。  

灯火已经完全亮起来,头脑中是王菲在唱“高架桥过去了,路口还有好多个”,这个城市将文字的美感活生生展示给你看,躲也躲不了。  

在会展中心下车,已经是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的遥远边界。靠着沿海公路栏杆,海风咸湿的味道迅速将你包围,夏的味道。  

  

在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大学草坪上坐了很久,前方湖水一镜。正赶上2010届学子毕业离校,学子们身着学士服在湖边留影,沿路拖着行李互相告别的面孔,抱着棉被在宿舍门前与阿姨说再见,这些自己曾做过的事,如今沉默地看着这群年幼学子依依不舍的脸。他们可会知道,今日离开这里,往后的许多日子里会如此多的想起这个地方。我想起了自己的大学。  

在厦大不远处的南华路迷失了方向,热情的路人一直为我带路,直到确定我已经完全知道正确的方向后才离开。她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在南方是这样显眼。我猜测她或许是厦大的一名老师。非常温文尔雅的女子,嘴角一直微微上扬,烈日下一直轻声的与我说话,仔细介绍南华路上的特色咖啡屋和文化吧,末了讲完再见,转身还听见她远远地在身后说,玩得开心。  

薄雾浓云愁永昼门,你可否不要将我这样地捕获。  

  

鼓浪屿的最后一夜,在阿甘慢递店给两年后的自己写了一封信,更妙的是,给两年后自己的Lover也写了一封。因为不知姓名,于是在信件的开头写:亲爱的某人。  

信的结尾,写下了这样的句子:如果两年后的今天,你真的收到这封信,请答应我,一定和我再来一次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在这个两年前一个人埋头书写的城市,我愿与你一同穿越人海,看见更美的未来。  

未来是茫然的,此刻是温暖的。  

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如果我说,我的未来与你有关,你会给我一个怎样的回应呢?  

                                                                                    2010.7.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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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南京的呼吸  

           

她微笑,抱了一把古老的琵琶,琵琶是新的。  

                    ——葛亮《朱雀》  

南京城呼吸的声音到底什么样?  

炎热的夏天里,是否还能嗅到那场灾难带来的满城血腥味;站在扬子江畔,是否还能听见日军飞机俯冲过的炮声。  

这座城市,现在更多的是展现着六朝古都与现代化的有机契合,“上善若水”的楼盘在姑娘低头轻弹的琵琶声里穿越时空,回到过去。  

到底历史与现代孰新孰旧,只有人真实存在过的时代才能承载其中的魂。如果身在其中的人是属于旧时代的,那么身边的万物也同他一起回到过去。  

在《朱雀》里,葛亮用不同的章节讲述了两段看似毫无瓜葛的南京历史,纵然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两个看似平行的故事终将会殊途同归,变为同一个被丝缠绕的茧,却一直无法找寻出两者的关联。后来干脆放弃了猜测,一心在这两个不同的故事里沉沦。  

我不知道葛亮为什么要从这个年轻的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开始讲述故事。或许陌生的身份,给打开一段沉重历史一个令人更能承受的理由。或者说旁观者的身份,带来的是更令人信服的客观。但我愿意相信,定下这样一个人物背景也是为了与50年前那个满腔热血的归国青年陆一纬相连接,时代决定命运,但个人的抗争似乎也在推动时代。  

当故事快要靠近结尾,人物关系越来越清晰明了。我几乎是深吸一口气,靠着椅背,闭上双眼一点一点的回忆在故事中出现的每个人,抽丝剥茧般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故事一起穿越百年,与每一个人面对面。这才恍然大悟,噢,原来是你。  

  

  

在这城市的盛大气象里,存有一种没落而绵延的东西。
                         
    ——葛亮《朱雀》  

我知道,葛亮终是会写一篇完全属于南京的文字的。我知道,他终是无法绕过南京大屠有暗香盈袖杀这个命题的。但没有想到,他是用这样的方式,并且给了原本以为已经做好足够准备的我致命一击。  

程云和,这个曾经青楼中的红牌,当她在安全区被日本军官翻译认出并带走时,我仿佛看见了电影《南京!南京!》中那一只只举起的手,一只只为了保护安全区平民甘愿被日军凌有暗香盈袖辱的妇女的右手。在那些高举的原本该无比优雅的右手里,我的眼光被定格在电影中江一燕纤细的手指上,我不自觉地将小说中的程云和和电影中的江一燕重叠在一起,在那个日子里,他们就是千千万万中的彼此。  

是葛亮的文字太有镜头感,字符幻化成影像,一部色彩分明的电影在放映。  

和《南京!南京!》中最终被凌有暗香盈袖辱致死的江一燕比起来,我更佩服葛亮让程云和活下去,尤其是文字里描写她从日军军营回来时那个云淡风轻的神情,比死亡的影像更让人动容。并且,更为艰难的是,她还将面对两个等待她抚养成佳节又重阳人的婴儿,而后面还有她可能从未曾想过的激烈运动在日军被赶走后的中国土地上演。比起异族的侵略,同胞的自相残杀或许更让生命绝望。  

葛亮似乎仅仅用了极少的笔触与篇幅描写南京大屠有暗香盈袖杀,程云和被日军凌有暗香盈袖辱的镜头似乎也在她的沉默里成了谜。但就在我们快要遗忘的后来,在那场几乎无人能独善其身的运动里,从俄半夜凉初透国妓女口中迸发出的历史是那样逼真,逼真的让人不敢相信。但程云和的坦然与镇静让原本该如火如荼的批判也显得那么没有力量。  

我佩服葛亮的淡定,让原本以为对那段历史蜻蜓点水的触碰,拉长战线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爆炸出现。就算那个时代的局限无法让人完全正视历史的力量,却依然在人心重重的敲了一下。这敲打声并不大,却足以震耳欲聋。  

他让我知道,对待南京大屠有暗香盈袖杀,除了声嘶力竭的声讨,我们还有看似静默却更广大的力量来回忆与面对。更有那么一些看似卑微的人,他们的人生背负着这样的伟大与沉重。  

  

  

他们无声无息地练习冷漠,直至这一天终于到来。  

                    ——葛亮《朱雀》  

我更愿意把这部小说的主题在一定程度上看作在不同的时代里我们该用怎样的表情与他人互动,与这个时代互动。  

不论是战火纷飞的苍茫大地,还是大炼钢铁的疯狂岁月,或者人人自危的举国运动,再到如今平静日子下不灭的渴望,所有的索取都来自人本身的欲望,但更多的付出让我们对这个世界从不绝望。  

如果要问叶毓芝程忆楚程囡,谁经历过的痛苦更加强烈,我却觉得,和时代的残酷比起来,人性的温暖更让这个故事沉重。  

叶毓芝被日兵凌有暗香盈袖辱后早产,这段细致清晰的文字描述让我无法细读,几乎是跳跃着翻过。这段历史却是无法随意翻过的。但即使她的人生最后痛苦致死,却也曾经和心爱的人芥川快乐致死。我一直无法忘记的是芥川,这个葛亮笔下温文尔雅的日本男子。比较起来,他其实更符合我们心目中对中国传统男子的定义:儒雅、风度、细心、英俊。当叶老板叹息只可惜芥川是个日本人时,我能听出这一声叹息里的落寞。无法得知的是,在芥川回国后的日子里,每当手执黑棋落在棋盘上清脆一声,他是否还记得在中国的棋盘旁为他斟茶的一张羞涩容颜。  

而每个男生都曾经是国忠,有着一个楚楚那样的妹妹。她是你心中永不泯灭的光,无人能触摸的角落。你为她坚守着年岁,甘愿为她付出无法计量的一切,就算彼此年岁老去,终究还是未能在一起聆听岁月流走的声音,但你知道,她一直在。  

至于程囡,她承接着上一代留给她的种种:古玩店、地下赌场、对父亲的追问、叔叔亲手做的梅花糕。也释放着这个年代青年人的特质:和苏格兰归国华侨牵手,带领他进入一个古老的故事,又和后现代的雅可疯狂热恋,为他续存生命。这个时代虽然未给她像祖辈一样残酷的社会背景,但她身上流淌的不安定的血液让她的生命并不比上辈更安宁。  

如果说三代女性串联着南京的传承,那么程云和则从侧面绣出南京的传奇。她最大程度的反射着南京的城市光彩: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能用隐忍的方式平和生活下去,并且永不失人性的光芒。就算是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困境里,在文瑞脑消金兽革无休止的斗争里,人性的温暖也从未缺失。赵海纳和着眼泪在程云和家吃的那一尾松鼠鱼,那一场痛哭在战鼓喧天的运动里是这样真实。我无法想象,如果自己身在那样的时代,会不会比程云和做得更好。  

瑞脑消金兽革的痕迹远没有在我们现今的生活里消除殚尽,也不应该被磨灭。平日里,有时会从亲身经历过那段历史的父母口中听到些许细微末节,但从未有过完整的故事。这一次,我愿意寻找一个适当的机会用一整段时间听他们说话,听他们讲那些文斗武斗的日子,听他们讲述那段日子在青年的他们生命里,是怎样的重量。以及,他们在那段岁月里,是怎样与这个时代一起前进。  

  

  

我不是男人,我是穿裤子的云。  

                ——马雅可夫斯基  

之前,读到葛亮的短篇小说《雅可,着裤的云》,雅可,这个小说中的主人公有着诗一样的名字和自由生活,读起来生动细致,仿佛这样一个灵魂就围在自己身边。  

在《朱雀》的后半部分里再次看到雅可的名字时,心中一惊,但马上又感觉,终于等到他了。  

在之前的短篇小说里,雅可的生活虽细致却不完整。因为没有背景交代,使得短篇小说中他、她与雅可之间的冲突与张力都不够饱满,似乎被一个过于窄小的空间限制,无法施展开来。她本该与雅可更深入的互相渗透进对方生命,他本该担当她的救赎,与她一起面对雅可在生命中出现而划下的痕迹,却戛然而止。读到最末,雅可因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过量永远沉睡,心中惊叹却少了一份因充实铺垫应该带来的叹息。只有惊叹,没有叹息。结尾出现的雅可妈妈是小说的精彩之笔,但同样意犹未尽。总感觉有一根似有若无的线在其中穿梭,但这条线太细,怎样都无法看清。包括秦淮河畔仓库作为剧场的来源与结局,在这样短的篇幅里也都无从谈起。  

这一次,在《朱雀》中,终于有了足够多的篇幅来容纳这个未完的故事。不仅续写之前的未完,更将躯干丰满。  

仓库的起源、变化与结局同时也是《朱雀》的尘埃落定。在那朵盛开的莲花里,看到的是新生命与崭新生活开放的迹象。当故事就这样戛然而止时,我愣住了,随即又在最后一页的空白里看到了更动人的画面。他与她终于因为雅可留下的还在孕育中的生命紧紧连在一起,不可分开。在未完的故事里,在意犹未尽的笔触里,似乎看到他们的生活与莲花的花瓣一起绽放的声音。  

我不禁在想,或许雅可是葛亮心中的另一个自己。也是我心中的自己。这个或许永远无法在现实生活表现出的一个叛逆自我,在心中生根发芽,终于有一日无法包裹,在笔尖开出如罂粟般璀璨的花。  

在网络上看到葛亮的照片,穿着得体的黑色外套坐在书桌旁埋首读书,却分明看到他细微却无法忽视的眼光。  

  

  

南京对于我是个特别的城市,虽然至今还未有机会踏上这片土地。  

年少时候,妈妈的好友从南京回家乡看她。妈妈让我唤她作四姨。她在家中排行老四,如今已经定居南京,在那里有了自己的家。清晰记得她第一次来时我读小学四年级,刚带上两根杠的中队长牌,得意的给她看。  

每次来,她会带上在那个年代还算奢侈的糖果,许多是在家乡无法买到的品种。最为稀奇的是她带来的相机,那个数码相机还无处可寻的年代,全靠胶卷来支撑拍摄。她极其浪费的用一卷又一卷的胶片给我拍摄了厚厚一叠照片,洗印出来送给我。几乎是在那个年代我留下最多的影像。  

第二年她再来,我已经是三根杠的大队长,更加得意的接受她的夸奖。还记得和她以及妈妈一起游玩乐山大佛,她像昨年一样为我拍摄在佛前祈祷的模样。后来翻开相册,自己的三根杠在阳光反射下格外刺眼。呵,那个爱慕虚荣的年少。  

最为难得的是,她从来不拆穿我年幼的虚荣心,每次都鼓励我一定要考上南京大学,和她一起去爬中山陵。她说到那时她就老了,要靠我拖着才能爬上去了。  

我也曾是那么努力地向着南京大学攀爬过,却忘了是从哪一年开始,四姨不再来我家,南京大学这个曾经的目标也在心中渐渐被青春期的叛变打败。当有一天突然发现南京这个儿时驻留心中的城市不可能出现在自己大学四年的轨迹中时,开始疯狂翻阅和它相关的资料。包括父亲年轻时在南京中山陵的留影也被翻找出来,似乎那样自己也和这座城更亲近了一些。  

有些时候,觉得自己的家乡乐山和南京有着这样的相似之处。或许仅是自己的臆想,但总觉得南京是扩大版的乐山。有时在乐山街头看到8.19日本轰炸纪念碑,和每年这一天响起的防空警报,总是明白在那样的岁月里,不论是前线的南京还是后方的四川,都曾经遭受一样的国难,都曾经一起为了这个国家的未来而奋起抵抗,并为之付出代价。  

在今后动荡的岁月里,像四姨那样从乐山出去最后定居南京,或者从南京艰难跋涉最终定居中国任何一片土地的人民,在新的城市最终开出属于自我的生命花朵。或许这朵花开的并不是那么顺畅,甚至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能绽放,但挺过了那些岁月后的植物总是生长的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它们也因此扎根的更深。  

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没有见过四姨了,也从未向母亲问起过。这些年,或许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当年的诺言,和她一起爬上中山陵的阶梯呢?  

  

  

第一次在葛亮文字里读到的城市和南京无关,是他在《阿德与史蒂夫》中写下的香港。至今在我看来也是他最好的作品。我极其喜欢这篇文字,把它复印下来放在床头,时常阅读它。每次读,还是那样无止尽的喜欢。  

是快要离开大学的那个下午,在学校图书馆《天涯》上读到这篇文字。初夏的下午,炎热空气里是成都温润的潮湿,黏得人皮肤上的汗珠都有了几分暧昧。就是在这样的季节里,读到他文字中的香港,和印象中的香港一模一样,却又截然不同。  

故事不是电影中时常出现的香港,但那份香港的气息丝毫不落。  

那天,坐在图书馆读完故事,舍不得离开。仅仅几日后,我将离开这座生活了四年的大学,生活了四年的城市,去到新地域开始未知的社会生活。清晰地记得自己婆娑着书页有点粗糙的纸张,看着窗外熟悉的校园风景,在头脑中把刚刚读到的故事过电影般回顾。  

快闭馆时,拿着手中的杂志,到一楼的自助复印机处复印。几日后即将离校,机器显示借书卡中余额为零。正举手无措,身旁有人递给自己一张借书卡,抬头是隔壁班的同学灿。她笑笑,说,卡里面余额不多了,都给你吧,看看是否够用。她说完,转身从图书馆巨大玻璃苍穹笼罩的出口离开。未想那日之后,大家在不同的城市生活,这几年再也没有见过面。她留给我一个从图书馆离去的背影,和用她借书卡中仅剩的余额复印出的文字。  

没想到自己后来有机会来到离香港那么近的地方生活。093月,在深圳海边眺望对面的香港,这是第一次与香港那么靠近。海对岸的香港高楼在海雾中朦胧。靠在岸边栏杆上与在深圳工作的堂哥聊起在中国内地城市的生活,以及对接下来生活的安排,我们都有一些新计划。四月份,我从北方辞职,去到南方新城市生活。五月份,堂哥辞职,飞往美国继续学业。我们通过E-mail联系,讲诉自己周遭的新环境与面临的新挑战。我时常想起那个早春三月,我们坐在海边看对岸的香港城,生活在我们的计划中一往无前。  

有些时候夜晚靠在床头重读《阿德与史蒂夫》,仿佛都能从文字中嗅到维多利亚港咸湿的海风味道,想起在香港生活的葛亮。在他博客上看到他又得了新的文学奖项,穿着帅气笔直的西装领奖,很为他欣喜。在网络上搜索到他之前写下的一些文字,每每读来还是那样扰我心弦。从他的文字中读到的世界,总有新体会。  

如今又是一年后的初夏,自己也有了些对生活的新打算。在这个时机读到他的长篇小说《朱雀》,一方面为他文字功力和对叙事结构掌握的增长而欣喜,另一方面又为这一年来自己并未更加靠近梦想的生活而羞愧。但一切都或许还未为晚,梦想在《朱雀》的最后开出了一朵莲花。  

  

  

葛亮收录了《阿德与史蒂夫》的短篇小说集取名《七声》。  

他说:一均之中,间有七声。  

我说,今年冬天,我会站在南京的街头,仔细倾听这座城市呼吸的声响。  

这是计划中的旅程。今年众多计划中的一站。  

而梦想总是这样一站又一站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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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打算看《杜拉拉升职记》却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杜拉拉爱情事业双收记》。又是喜欢这部电影的,其中太多的场景是目前工作的映照。


拉拉每晚工作完从楼梯步行下班,挂着MP3一边下楼一边高歌的场景是我每日重复的戏码,唯一不同的是我不用戴MP3也会自己高歌。


工作的地点每日需要乘坐16楼的电梯,除非赶时间,都会选择步行向上。尤其中午的时候,吃完午饭返回,在楼道间撞见那些正在恋爱中的年轻人,都会假装没看见,把头扭向一边,迅速通过。也有时候,是自己坐在楼梯口接电话,大楼的管理员经过身边,小心翼翼的绕行。我唯一好奇的是电影中的王伟怎么做到每日步行楼梯还保持衬衫不湿。


午餐在餐厅排队打饭,贴身拥挤的人潮和各种饭香混合在一起,所有人一边吃饭一边讨论最新的办公室八卦,对劲敌或者心仪人今天的穿着点评,全世界每个办公室的员工都一样。在《杜拉拉升职记》里看到这个镜头时,立即想起每天中午在地下一层餐厅同样的场景,不禁莞尔。


《杜拉拉升职记》里的生活太不食人间烟火,太时尚太梦想化,身处的500强企业远不是这样。整个表演只有莫文蔚比较和现实人物靠近,她表现出来的女强人为升职的狠劲,为男人的韧劲,至少这个戏码天天在自己的办公室真实上演。看完这个电影会爱上莫文蔚,对于我这样在学生时代就攒钱看她演唱会的人来讲,对她的爱更是又浓烈的增加几分。


但我依然愿意看这个被时尚化的故事,即使单纯励志向上的升职记已经演变为爱情事业双碟记,我们也都愿意在电影院里看这个明知道是编出来的故事。


 


外出远行,坐渡轮去海岛途中,遇上狂风暴雨。庞大的船只在风雨中摇曳,脚底无法抓紧随波浪起伏的甲板。挎在肩头的相机太沉,随身躯摇摆,是整个行程中最担心的物件。


海岛上的居民称呼我们为“大陆人”,感觉好似来到台湾岛。
    阴雨连绵的海边,天空灰蓝色,阴郁的颜色。在沙滩独坐,吹海风一直到夜晚。想起《杜拉拉升职记》中拉拉和王伟隐藏的海边,一样细腻的沙滩,一样惹眼的比基尼美女,只是无人同行。


上一次在海岸线踏浪还是两年前,不一样的地域却有一样的海景。站在沙滩与海浪的交接处打电话给红,接通后一句话都没有说,她在电话那头不停的“喂喂”。过了一会,都不作声响。我们就这样一声不响的听浪潮一阵阵拍打上岸的声音。


夜晚的海岸线,是恋人牵手的圣堂,不断有长相好看的情侣拉手从脚边走过,那些年轻的男孩子女孩子,脸上的欢愉是掩饰不住的幸福感。双手紧拽着,好似握紧的是相伴一生的承诺。


我想我是为什么会在夜晚对着这样的大海唱歌唱到喉咙沙哑,后来想想,我真的不是为了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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